第一章 中国式区域劳动关系治理——以大亚湾区为例

开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进行劳动关系治理是中国实践中特有的做法,是中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特色和经验。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构建意见》)提出中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完整思路,是关于劳动关系治理最高层次的专门性、纲领性和方向性文件,在中国劳动关系治理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构建意见》提出“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并“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市)建设,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经验”。

建立综合试验区,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划定特定区域采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以先行先试的方式进行改革试验,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对效果较好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随后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2006年,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可以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通过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相结合、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2012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在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由人社部和当地政府直接领导,人社部附属的科研机构进行专家指导,以滨海新区行政区域为范围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主要目的是探索具有推广价值的劳动关系工作模式和体制机制,为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创造经验。天津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建立突破了我国以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综合试验区模式,首创了在劳动关系领域的试验改革。2015年3月,《构建意见》吸纳了滨海新区创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做法,进一步明确提出在全国多个区域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构建意见》颁布实施后,31个省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细则,[1]并以行政区、工业园区为范围在多个省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启中国区域劳动关系治理的大规模改革试验。广东省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同年11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构建意见》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选取了具有一定劳动关系治理基础,在机制与体制的创新工作上具有一定潜力的地区作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2]其中,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区)因具有独特的毗邻深圳、香港特别行政区,辐射带动珠三角、粤东、粤北地区的区位优势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达的优势,以石化产业为支柱,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现代物流、滨海旅游四大产业为主的“1+4”鲜明的产业特点和长期重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良好基础,在2016年6月成为广东省省市共建首批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之一,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充分发挥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和社会力量,根据中国劳动关系特点和区域劳动关系特点,采用推进多种政策、制度、机制、方式,改善区域劳动关系。

国内外对劳动关系的研究,多是从宏观上对某一个国家劳动关系调整模式的研究,从微观上对产业、企业劳动关系的研究,对区域劳动关系的研究,尤其针对单一政治体制下的区域劳动关系治理的研究,并不多见。中国大规模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构建,是对区域劳动关系治理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本书以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放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五年来的实践,探讨中国式区域劳动关系的治理经验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