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原始巫术中产生的“神灵之天”天道观
万物有灵和自然崇拜是每个民族、每个文明发展中必然会经历的过程。人类在与自然的抗争中,通过对天地万物的观察和模仿,发展自己的文明。这一现象已经为当今人类学研究所证实。华夏文明的发展也不例外,每个氏族、每个部落、每个部落联盟都有自己的图腾和神灵。传说黄帝部落的图腾为熊,炎帝部落的图腾为牛,蚩尤部落的图腾已不可考,从其属于东夷部落来看,图腾应是鸟类,到了夏后氏,其部落的图腾为“蛇身人面、牛首虎鼻”的神灵。
古文献记载,中国远古历史上发生两次重大的原始宗教改革。传说第一次发生在颛顼时。据《国语·楚语下》记载,帝颛顼提出远古时期民众与神灵不能擅自混杂、互为交通,实现了“民以物享,灾祸不至,求用不匮”,但九黎族乱德,使民众与神灵杂糅在一起,使神灵没有一点威严,于是以此为理由,命令南正重专门负责与“天”有关的神事,火正黎专门负责与“地”有关的民事,以恢复古老秩序,相互之间不能侵扰。这就是所谓华夏文明史上有名的“绝地天通”。《尚书·吕刑》也对这一次“绝地天通”作过描述,“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当然,所记载的主角是黄帝。第二次传说发生在帝尧时,由于苗民不敬重神灵,故而出兵征讨三苗,用来遏绝苗民、以威报虐,于是再一次强调“绝地天通”。命令羲、和世代掌管天地四时,使天、地、人各得其所。[2]拨开传说的迷雾,可以看到,随着部落联盟首领权力的不断扩张,部落间必然会发生统一思想观念的问题,而人与神灵的关系恰恰是古代先民最重要的事务。“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部落首领要保持权威,须垄断与神灵沟通的权力,禁止民众私自向神灵祈福或崇拜别的神灵。如果发展到人人能享受神灵的恩泽,家家能成为巫史,整个部落的秩序就难以保障。与其说使神灵有威严,不如说使部落首领更有威严。“绝地天通”的结果,觋巫集团的祭祀权(神权)依附部落首领(王权),多神崇拜逐渐发展到主神(上帝)崇拜,对天的领悟解释权逐渐为统治集团所专有,特别为圣王(圣人和君王合一)所专有,并用以教化万民。实际上,这一历史过程是渐进完成的。对此,孔子称赞道:伟大呀,作为君王的尧!以天为最大,唯有尧能效法天道,民众不知该如何称颂其圣德![3]圣王效法天道、遵循自然,恶人得以惩罚、善人得以表彰,有功业却不归于自己、有刑罚而不任意自为,百姓日用而不知,又有什么办法来知晓而称颂呢?这件事情,成为后世儒家不断称颂圣德的依据。
我们已经无从考据尧舜至夏以来华夏先民天道观清晰的演变路径,据《礼记·表记》所云,“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因此,可以推测:殷商时期对神灵崇拜达到华夏文明的顶峰。他们认为天、地、人无一不是被神灵控制,神灵可以给包括天子在内的万民带来福祉或灾难,人生的重要工作是祭祀神灵。一种以神灵为本位,王权由神灵授予和支持的神灵之天天道观在殷商时期形成。目前中国考古发掘的三大古文明区,有位于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位于东北方向的红山文化,位于东南方向的良渚文化,其中红山文化与良渚文化皆为神权为主的神权古国[4];比较而言,仰韶文化的神权政治明显较弱,属于军权、王权相结合的王权古国[5]。近代以来主流学者认为,周人与夏人有密切渊源关系。[6]夏商周断代工程结合考古材料推断,源出黄帝的姬周族和源出炎帝的姜姓族,均与出自大禹的姒夏族关系密切,属于承继仰韶文化的龙山文化一脉,其神权思想较弱。[7]而殷人起源于东方的部族或者是东夷化的华夏部族[8],受神权政治影响较大。考古发现可以与《礼记》关于夏、周皆“事鬼敬神而远之”,殷人“率民以事神”的说法相互佐证。
受神权政治的影响,加上氏族制度对先祖的崇拜,殷商时期远古祖宗神与主神(上帝)逐渐合为一体,成为庇护殷商族子孙的神灵。郭沫若在《先秦天道观之进展》里有段表述应该是正确的。“殷时代是已经有至上神的观念的,起初称为‘帝’,后来称为‘上帝’,大约在殷周之际的时候又称为‘天’。……由卜辞看来,殷人的至上神是有意志的一种人格神,上帝能够命令,上帝有好恶的……这殷人的神同时又是殷民族的祖宗神,至上神是殷民族自己的祖先。”[9]在殷墟甲骨片上,我们可以找到殷商时期对上帝的崇拜与对祖宗神崇拜合一的确凿证据。上帝操纵着上天的事务,保佑地上商王治理天下。人格化的上帝降福、降命于商王,有意识、有意志地直接监督地上的一切事务。梁启超把这一过程称为“神意政治”进为“天意政治”,并命名为“天治主义”,从而形成中国特有的天道思想。[10]其实,殷商时期,人们对天的理解主要指向“神灵”,占卜、祭祀仍是商王最重要的国事,设有专门的官员来处理。作为日常生活组成部分,商王每隔十天就要占吉凶,每有大事必然用龟占卜问吉凶。由于商族祖宗神与上帝同一并操控天命,庇佑着商族子孙,使商王对神灵决定的天命非常自信。商汤王在讨伐夏桀的誓师大会上宣称:夏氏有罪,天命要亡它;我畏惧上帝,不敢不去讨伐[11]。商纣王面对周人剿灭黎国并步步进逼之时,依然诘问,难道我生来不是有天命护佑吗?[12]殷商时期可没有“天命靡常,唯德是辅”那一套观念,殷人固执地认为天命会永远降福于自己,祖宗神(上帝)只能庇护本族,只要取悦了神灵,人间力量就奈何不了我。神灵的庇佑才是政权稳如磐石的基础,为此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包括实施残忍的用活人做牺牲祭献上帝,用活人殉葬。后世所掩盖的真相,已被现代考古所揭开。
在这种神灵之天的天道观支配下,普通人或外族人的地位极其卑微。甲骨片中记载着殷商族群的残暴,那些随处可见的“仆”字,就是倒霉的活人祭品,很普通的“用”字,说明将活人做牺牲就如同用一顿饭那么寻常。考古进一步确证殷商时期普遍实行着用活人祭神、殉葬的人祭、人殉制度。20世纪70年代胡厚宣做过统计,能找到尸首骨头的“商代人殉人祭有确数的共三六八四人,若再加上几个复原和不能确定的一些数字,那就将近四千人”。从当时能搜集到的甲骨中,“找出有关人祭的甲骨共有一三五〇片,卜辞一九九二条。就时代而论,甲骨文里有关人祭的卜辞,以殷武丁时为最多,计有甲骨六七三片,卜辞一〇〇六条,祭用九〇二一人,另有五三一条未记人数。一次用人最多的是五百个奴仆”[13]。处于商朝昌盛期的武丁是常被后世美化、称颂的明君,“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他任用刑徒出身的傅说,使“殷商大治”(《史记·殷本纪》)。武丁改革祭祀制度,使王权借着神权得到强化,成为使用人牲最多的时期,其中一次就用多达500个活人作祭祀,触目惊心。有学者考证,人祭卜辞中有商人一次使用人牲高达千人的记录;人祭时有11类杀死人牲的方法,如焚烧、烹煮、曝干等。[14]从安阳殷墟妇好墓穴中挖掘出的青铜甗,正是装着一颗煮熟的人头。[15]相对于人祭,殷商王公直至有地位的平民死后以人殉葬更是相当普遍。根据胡厚宣的考证,人殉现场残忍血腥,采取活埋、成排跪下后砍杀等方式,许多是儿童,“有的连天灵盖都还没有长”。1976年安阳西北郊发掘的一中型墓,其四周密布着人祭坑,共有1400余人。在河南安阳武官村殷王陵区发现一个祭祀场,找到1178具遗骸,周围十几座大墓中被生殉、杀殉的达5000多人。殷商强盛时期,周作为西北方向的小国,命运是悲惨的,因为其主要职责就是为商王的祭祀抓捕、提供“人牲”。文王姬昌就是一个例子,他的父亲季历被文丁所杀,成了人牲,长子伯邑考被帝辛所杀,做成了肉酱,还被逼分食。殷商文化的残忍性不见史载,如没有考古学做证据,后人难以想象神权政治的残酷性,也难以领会商周之际的革命性变革有多么伟大!殷商盛行人祭的动因在于祈福免灾和巩固政权合法性,因为商人所信奉的祖宗神就喜欢“人牲”,人牲的地位越高(比如异族的首领)神灵越高兴,而只有通过持续性的活人祭祀才能使殷王天命永固。[16]到了帝辛(纣王)人牲数量减少,每次为一二十人。[17]这也预示着商王朝国力的衰竭。毫无疑问,假如沿着殷商文化的路子继续发展下去,华夏文明的前途堪忧。这一切之所以能彻底改变,可归因于周代商。殷商的神灵之天的天道观,在墨子和汉代又有复活,但这已经是经过民本主义改造过的“鬼神”。
如果说武王伐纣建立周朝,还只是一次朝代的更迭[18],随着武王离世周公摄政,开始迎来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革命。周公所确立的西周礼乐文化,洋溢着人文气息,通过“改天换地”,重新规划出一条华夏文明发展道路。所谓“改天”,是指逐渐由“道德之天”替代殷商所信奉的“神灵之天”,天子的职责是“敬天保民”,要做到“顺乎天而应乎人”,君权不是绝对的神授,不能只祈求神灵的庇佑,君主能否给民众造福才是关键;所谓换地,是建立以礼乐为核心的,建立宗法制度下的分封制,明德慎罚,从制度上废除了人殉、人祭制度,严厉禁止商人酗酒的恶习。考古学已经证实,周人故地的墓穴中极少有人殉的事件。随着周代商,一种新的观念开始形成,比如,天地间人为贵,侍奉神灵、不如安天下万民;天命无常,唯有君王德性才是可靠的保证;万民皆为天的子孙,上天所看到就来自百姓所看到,上天所听到就来自百姓所听到。这些观念的产生,带来的影响极为深远,保证华夏文明走向了一条正确的道路。连孔子这位殷商贵族的后裔都由衷赞叹“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发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的诅咒。似乎孔子并不知道殷商有人殉制度,因而对用陶俑陪葬都觉得难以容忍。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写道:“殷周间之大变革,其自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转移;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还认为,周公设计的制度文物“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术”[19]。历史学家陈启云评论说:“中华物质文化的基础虽然奠基于殷商,但富有人文主义的精神文化传统则肇始于西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