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梨俱吠陀》

《梨俱吠陀本集》分十卷,共有一千零二十八首诗(如果不算后期附入第八卷的十一首,则是一千零十七首)。每首诗的长短不一,最短的只有一节诗(如1.99),最长的有五十八节诗(如9.97),而平均每首十节左右,总共一万零五百八十九节。“梨俱”的意思是诗节,“吠陀”(veda)的意思是知识。梨俱吠陀诗歌的作者,传统称为“仙人”。第二至第七卷分别归诸六个仙人家族,第八卷归诸两个仙人家族,第一、第九和第十卷归诸众多的仙人,其中还有女仙人。一般地说,《梨俱吠陀》中最古老的是第二至第七卷,最晚出的是第一和第十卷。

梨俱吠陀时期的雅利安人定居在印度河及其支流的地域。经济以畜牧业为主,农业为辅。主要食品是牛奶、酥油和大麦。牛在生活中占据特殊重要地位。战争一词的含义是“渴望牛”。这些雅利安部落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长期投身艰苦的斗争,养成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但是,低下的生产力限制了他们的认识能力。面对神秘莫测的自然和社会,他们常常幻想通过巫术的手段予以控制,或通过崇拜的方式予以协调。整个《梨俱吠陀》基本上是采用颂诗形式,向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以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转化而成的诸神表示赞美、恳求或劝说。

《梨俱吠陀》是研究神话产生和形成过程的极有价值的材料。《梨俱吠陀》中的许多神名就是自然现象本身,如苏尔耶(sūrya,太阳)、阿耆尼(agni,火)、伐由或伐多(vāyu或vāta,风)、波阇尼耶(parjanya,雨云)、普利提维(,大地)、摩录多(marut,暴风雨)、乌霞(,黎明)、罗特利(rātrī,黑夜)等等。另外一些神名起源不明,大多是由社会现象或与自然现象相结合的社会现象转化而成。下面依次介绍《梨俱吠陀》中反映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神话传说。由于《梨俱吠陀》中反映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也大多是以颂神形式表现的,所以这种叙述顺序以及分类的诗歌只是约略暗示而不是直接代表吠陀神话的形成过程。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梨俱吠陀》中有不少诗歌或者其中的一些词语至今意义不明,有待学者们继续研究解决。因为《梨俱吠陀》编订成集后,成为婆罗门教的圣典,为确保在祭祀仪式中准确无误地使用,采用特殊的记诵方式口耳相传,历久不变。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语言是不断演变的。这样,经过若干世纪后,其中不少语词的词义就变得难以确认,出现歧解现象。公元前五世纪,耶斯迦(Yāska)的《尼录多》(Nirukta)是对一部汇集《梨俱吠陀》中僻字和难字的辞书《尼犍豆》的注释。其中引用了十七位前贤的解释,而他们的观点常常互相抵牾。这说明在吠陀时代后期,对《梨俱吠陀》的读解就已遇到不少困难。最早对《梨俱吠陀》全书进行注释的是十四世纪的沙耶那。他的注释汇集了在他之前的注释成果。这样,有些注释之间存在矛盾,而他也没有作出决断。现代西方学者对吠陀语研究作出重大贡献者是德国学者罗斯(Roth, 1821—1895年)。他编有七卷本的《梵德词典》,每个词的历史上至吠陀语,下至古典梵语。同时,十九世纪以来,英国、德国和印度学者出版有多种《梨俱吠陀》译本。但是,对比这些译本,可以发现这些译者的译文互相之间存在较多的歧异。确实,在距离《梨俱吠陀》两三千年的今天,要解决印度古人读解中就已存在的疑难确非易事。因此,有不少诗的译文读来觉得语句之间的逻辑联系不够严密,文气不够顺畅。然而,终究大多数《梨俱吠陀》颂诗还是基本上可以读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