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2018年4月,中央决定在海南全境建设自贸试验区,并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同月,中央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全文中提及,河北省支持以雄安新区为核心设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广东自贸试验区就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有18项新举措。天津自贸试验区就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有16项举措。福建自贸试验区就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有21项举措。

2018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含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和禁止措施45条,与2013年版190条相比,缩减了145条,缩减幅度达76.3%;与2018年全国版48条相比,具有更大的开放度。

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海南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有7个方面29项改革任务。

2018年11月,习近平主席宣布,上海自贸试验区再次扩区建设。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题为《共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世界经济》的主旨演讲,其中谈到:“为了更好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决定,一是将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片区,鼓励和支持上海在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大胆创新探索,为全国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探索,下一步将主要在6个方面展开:

第一,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枢纽节点,是贸易强国的通道窗口和口岸,是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承载区。建设自由贸易港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我觉得,其含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标国际新协定,如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二是国际上的好经验和先进管理模式,不能把这种国际对标简单视为优惠政策的对标。

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有系统观,归纳迪拜、新加坡、鹿特丹、伦敦、中国香港等经验,主要涉及八大要素:港区一体化、监管制度、组织架构、税收政策、资金流动、港区基础设施、特色产业、腹地经济。各自都关注自身动态比较优势,发挥自身特色。政府的政策措施有:相对宽松的监管制度;充分授权的集成管理机构;清晰透明的税收政策;鼓励形成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等。

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可以有两种类型。一是城市型(海岛),如海南省,有天然的封闭或半封闭条件;二是港区型,以港口为核心的相关区域。名列全球港口排名前20位的中国内地港口,如上海、深圳、广州、舟山、天津、青岛、大连、厦门等,其中大部分是自贸试验区,有条件建设自由贸易港,其中有综合港,也有专门港。

第二,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各地自贸试验区地理位置不同,改革任务各有侧重。主要措施有:海关通关和监管合作,各地海关重点合作对象不同;建设枢纽港口和物流中心,如郑州双枢纽模式;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如在国外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国际文化和旅游合作,如西安对外文化交流;建立有针对性的合作机制,如辽宁面向东北亚合作;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如上海建设国际经贸合作、金融服务和总部经济三大平台。

第三,成为高质量高水平利用外资的示范地。2017年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指出,要支持外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鼓励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指出,将在12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国家希望把外资引入到中西部地区,使整个国家的产业分布更加均衡。利用外资要实现制造业服务业协同开放、逐渐拓展到中西部地区、价值链中高端、制度成本优势的转变。从注重降低准入前门槛向注重保障准入后公平转变,形成更好的营商环境。

第四,探索试点差异化制度创新。各地自贸试验区的产业结构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差异化改革。东北要振兴,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重点。浙江舟山则要推进油品全产业链的制度创新。重庆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四川可以打造为内陆性经济的新高地。陕西要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作用,西安代表中国文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开展人文交流。上海正在加强开放创新相结合的改革试点,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第五,率先营造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制高点之一。在世界银行评价体系中,中国目前的营商环境是78名,相比2013年的96名有所上升,但还是比较靠后,营商环境还需要改善。新的自贸试验区在这些领域进行改革,比如辽宁自贸试验区在“申请建筑许可”方面大胆简化,包括土地、建筑项目的审批都进行了简化,如果能够成功,可以在全国推广。

第六,形成自贸试验区和城市发展的联动机制。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会发现有许多工作难点和“不对称”现象。例如,为国家试制度与为地方谋发展,如何更好结合起来。再如,许多改革任务超出了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范畴,如政府转变职能,这需要在地方一级政府层面展开。

解决这种“不对称”问题,形成联动机制是个好方法。具体包括:自贸试验区与城市发展目标的联动,与地方一级政府转变职能的联动,与城市重点产业发展的联动,与其他产业园区的联动。这样做可以拓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应用范围,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任务和政府组织层面的对接,丰富制度创新的差异化探索,提升企业和城市居民对改革的感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