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中国古典主义“新诗”理论
- 赵黎明
- 19字
- 2025-04-25 18:56:33
第一章 梁启超“过渡期”的“新诗”文体观
第一节 “过渡期”概念及“调和”文体策略的提出
梁启超是中国新文学作家中无法绕开的一个重要存在,其在清末提出的“诗界革命”主张,为白话新诗的登场起到了鸣锣开道的作用;其在五四时期尽管一度沉默,其诗学观点也并未引起新派的多大兴趣,但是他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探索。当然,他的“探索”一直坚持着这样一个观点:新文学处在一个过渡期内,在此期间,新文学的革命重在“变革精神”而非“革其形式”,“过渡时代,必有革命。然革命者,当革其精神,非革其形式。吾党近好言诗界革命。虽然,若以堆积满纸新名词为革命,是又满洲政府变法维新之类也。能以旧风格含新意境,斯可以举革命之实矣。苟能尔尔,则虽间杂一二新名词,亦不为病”[1]。可以说,他的这一观点横贯了清末民初两个不同时期。五四时期,他似乎更为偏重于改良工具,改良语言形式,“我因为在新旧文学过渡期内,想法教我们把向来公用的工具,操练纯熟,而且得有新式运用的方法,来改良我们的技术”[2]。看起来与专用白话的新诗人思路一致,但实际上意在“调和”,即试图在白话和文言之间、新材料与旧格律之间进行一番平衡。他把这种经过“调和”“折中”后的诗派,称作“最中庸的诗派”[3],并以此作为自己心中最理想的诗派。
在新文学发轫之际,胡适等进行白话诗试验,建构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就是要证明白话是否可以入诗,“现在我们的争点,只在‘白话是否可以作诗’的一个问题了。白话文学的作战,十仗之中,已胜了七八仗。现在只剩一座诗的壁垒,还须用全力去抢夺。待到白话征服这个诗国时,白话文学的胜利就可说是十足的了,所以我当时打定主意,要作先锋去打这座未投降的壁垒:就是要全力去试做白话诗”[4]。试验的重点是“白话”入诗的文体合法性,是放开手脚“有什么话说什么话”的文体实验,“我们做白话诗的大宗旨,在于提倡‘诗体的解放’。有什么材料,做什么诗;有什么话,说什么话;把从前一切束缚诗神的自由的枷锁,笼统推翻;这便是‘诗体的解放’。因为如此,故我们极不赞成诗的规则”[5]。因为急于打破格律文言诗的束缚,建立一种立足于口语的新诗体,所以有无诗性、是否遵律之类问题也就一时无暇顾及了,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诗歌毕竟是诗歌,它毕竟有自己特殊的文体规范。白话自由诗出现后,从理论到实践都出现了一系列疑问,比如仅仅大白话的分行文字算不算诗,白话与文言的界限如何区分,如何将文言中有活力的分子纳入白话之中,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加以解决。
为回应这些问题,白话诗运动开始之后,至少产生过三次重要的“修正”活动,一是胡适本人以及梁启超等进行的“文言化修正”,二是闻一多等人的“格律化”修正,三是废名等人进行的“诗化”修正。先倒过来看看20世纪30年代废名提出的“诗的内容”说。废名强调“新诗与旧诗的分别尚不在乎白话与不白话”,而在乎是否具有“诗的内容”,“新诗要别于旧诗而能成立,一定要这个内容是诗的,其文字则要是散文的。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其文字则是诗的,不关乎这个诗的文字扩充到白话”[6]。其“诗的内容”说的内涵比较丰富,在诗质方面,突出诗情的真实、质直、新鲜、饱满等内在质素;在感兴方面,强调生命的直接抒写;在境界方面,强调横竖乱写与随处吐露的自由境地等[7]。他不同意胡适等将旧诗词中的白话部分认作白话新诗的做法,认为它们是在“一个性质之下运用文字”而已,其内容并没有什么新因素。因此他认为“新文学欲罢不能的新势力”乃在于“文学的内容”,“这个内容每每自然而然地配合了一个形式,相得益彰,于是沛然若决江河莫之能御”,“我的重要的话只是这一句:我们的新诗首先要看我们的新诗的内容,形式问题倒还是其次。旧诗都有旧诗的内容,旧诗的形式都是与其内容适应的,至于文字问题在旧诗系统之下是不成问题的,其运用文字的意识是一致的,一贯下来的,所以我总称之曰旧诗”[8]。所以这样一来,他实际上是把胡适的白话诗理论给颠覆了。在他看来,新诗要健康发展下去,首先要抓住的龙头,应该是“诗的内容”而不是什么“白话”。他坚持认为只要把握住了这个核心,中国新诗的语言就可以超越文白的限制,也可以超越中外的限制,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新诗要发展下去,首先将靠诗的内容,再靠诗人自己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写出各合乎诗的文章,这个文章可以吸收许多长处,不妨从古人诗文里取得,不妨从引车卖浆之徒口中取得,又不妨欧化,只要合起来的诗,拆开一句来看仍是自由自在的一句散文”[9]。废名提出的从文言中提取语言资源的问题,曾经是初期白话诗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
第二次修正是文言与白话的混合问题。胡适为此也进行过不少努力。据胡适自述,关于白话诗的言语构成,他的认识是有一个渐变过程的。新文学试做之初(1916年),他曾一心一意地做着他的白话试验,“力屏文言,不杂一字”,力图保持白话的单一性和纯粹性,如《朋友》《他》《尝试篇》等皆是此类作品,但是第二年“忽变易宗旨”,认为“文言中有许多字尽可输入白话诗中。故今年所作诗词,往往不避文言”[10]。将文言中尚具活力的分子纳入白话,这当然也是一种积极的探索。梁启超对于新诗的语言探索与胡适的做法有相似之处。他既反对以文言排斥白话的做法,也反对以“白话为唯一的新文学,极端排斥文言”的偏激之论,认为二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他坚持,“就实质方面论,若真有好意境好资料,用白话也做得出好诗,用文言也做得出好诗。如其不然,文言诚属可厌,白话还加倍可厌”[11]。在他看来问题的实质主要还不在于语言的文白,而在于是否具有“好意境好资料”等诗性内容。不过,梁启超心目中的“白话诗”跟胡适心目中的白话诗是有所不同的。胡适提倡白话诗,据我们看来最核心的问题还不是白话不白话,而是是否打破了平仄对仗等格律限制,这跟梁启超刻意泯灭格律诗与自由诗的界限是有质的区分的。梁启超说:“其实白话诗在中国并不算什么稀奇,自寒山、拾得以后,邵尧夫《击壤集》全部皆是,《王荆公集》中也不少。这还是狭义的诗,若连广义的诗算起来,那么周清真、柳屯田的词,什有九是全首白话。元明人曲本,虽然文白掺半,还是白多,最有名的《琵琶记》,佳处都是白话。在我们文学史上,白话诗的成绩,不是已经粲然可观吗?那些老先生忽然把它当洪水猛兽看待起来,只好算少见多怪。”[12]由此可以看出,梁氏虽然也提倡白话诗,但是他把白话诗的范围“调和”得太过宽泛了,举凡诗词曲赋之中用语浅近的都属于白话诗,而恰恰忽略了格律等新文学家所最关心的东西,因此梁氏心目中的这种“白话诗”,与胡适等新文学派心中的“白话诗”,并不是一类东西。
从言语形式出发,梁启超进一步否定了白话诗和文言诗之间的界限。“白话诗和普通文言诗,竟没有很显明的界线,寒山、拾得、白香山,就是最中庸的诗派。我对于白话诗的意见大略如此。”[13]这里,他对新诗旧诗进行了一番中庸式的调和,认为文言白话,本来就没有一定的界限,不必过于强调界限,并举了一大堆例子进行说明。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算文言呀,还是算白话?‘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算文言呀,还是算白话?再高尚的,‘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算文言呀,还是算白话?就是在律诗里头,‘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情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算文言呀,还是算白话?那最高超雄浑的,‘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算文言呀,还是算白话?若说是定要满纸‘的么了哩’,定要将《石壕吏》三四两句改作‘有一位老头子爬墙头跑了,一位老婆子出门口张望张望’,才算白话,老实说,我就不敢承教。若说我刚才所举出的那几联都算得白话,那么白话、文言,毕竟还有什么根本差别呢?老实讲一句,我们的白话、文言,本来就没有根本差别,最要紧的,不过语助词有些变迁或是单字不便上口,改为复字。”[14]
他的这些例子及其说明并不是没有一定道理。白话与文言本来就是笼统的称谓,有目前口头上说的白话,也有时间较为久远的白话;有上古时期的文言,也有比较晚近的文言。语言的构成分子往往是犬牙交错而非泾渭分明的关系,所以争辩文白之间有无界限,对于一种全新诗体来说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不仅没有建构意义,而且可能因为夹带旧格律与新材料的“折中”,而将胡适的“诗体大解放”之真正目的予以消解,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所谈诗歌语言的文白,跟胡适所论及的文白,并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
梁启超之所以要改造白话诗,主要原因是从“现行通俗语底下讨生活”,资源太贫乏了,具体表现有三点:第一是白话缺乏“词约义丰”的效能,名词动词转词助词不一而足,因此显得冗长不堪,会妨碍诗歌语义的表达。第二是不够含蓄隽永,“含蓄者,自然非廋词谜语之谓,乃是言中有意,一种匣剑帷灯之妙,耐人寻味。这种技术,精于白话的人,固然也会用,但比文言总较困难”[15]。第三是字不够用,他认为这是“做‘纯白话体’的人最感苦痛的一桩事”,“因为我们向来语文分离,士大夫不注意到说话的进化,‘话’的方面,却是绝无学问的多数人,占了势力,凡传达稍高深思想的字,多半用不着。所以有许多字,文言里虽甚通行,白话里却成僵弃。我们若用纯白话体做说理之文,最苦的是名词不够。若一一求其通俗,一定弄得意义浅薄,而且不正确。若做英文,更添上形容词动词不够的苦痛”[16]。所以他的结论是:“极端的‘纯白话诗’,事实上算是不可能,若必勉强提倡,恐怕把将来的文学,反趋到笼统浅薄的方向,殊非佳兆。”[17]那么,白话诗如何才能达到成功的境地呢?他相信“白话诗将来总有大成功的希望,但须有两个条件”,“第一,要等到国语进化之后,许多文言,都成了‘白话化’。第二,要等到音乐大发达之后,做诗的人,都有相当音乐智识和趣味,这却是非需以时日不能”[18]。前者寄望于文白语言的相互濡化,后者借重于音乐性的重生,他鼓励新诗人积极开拓这诗的“殖民地”,相信只要新诗做到文言白话兼蓄,就一定能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总体来看,梁启超对于“新诗”文体的建构,基本策略是采取“调和”方法,一是极力调和文言、白话,使之相互濡化、共同生长,二是极力调剂新体、旧体,在相互接近中寻找二者最大的公约数;而“调和”的最佳状态就是如黄遵宪、寒山、香山之类的“最中庸的诗派”[19],在他眼里,这些文白混杂、新旧混杂的诗体,就是最理想的“过渡期”的“新诗”文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