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中国古典主义“新诗”理论
- 赵黎明
- 1030字
- 2025-04-25 18:56:35
第二章 胡怀琛的“新派诗”观念
在新文学家的词典里,其胡怀琛(寄尘)无疑是一个十足的“旧派”文人:《大江集》(1921)为早期白话诗的重要收获,但或因南社成员身份,或因其诗“味在酸咸外,功参新旧中”[1]而被拒于新文学门外;擅自为胡适“改诗”却因“参与”他人“烟士披里纯”而被视为“守旧的批评家”;[2]致力于文学特别是新文学教育,在江苏、上海等数所大中院校讲授“新诗”“白话文”课程,然而这种普及新文学的讲堂却被新文学阵营骂为“遗老遗少的山寨”。胡怀琛为新文学建设可谓筚路蓝缕,可为什么出现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尴尬局面呢?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不能忽略的因素,笔者认为是其“折中的文学”特色。其创作“其间有新有旧,不囿于一宗一派”;[3]其诗学主张彷徨于新旧之间,“不是主张旧诗,也不是主张新诗,是主张另一种诗”。[4]在文学革命立足未稳,革命派集中“四十二生大炮”猛轰旧文学巢穴的特殊时刻,其被嘲讽冷遇的必然性是可以想见的。实际上,胡怀琛对于新诗理论建设不乏贡献。一是较早就出版了系统研究新诗的若干专著。20世纪20年代研究新诗的单篇论文不少,然而除了胡适等人诗论尚具规模,其他鲜有完整体系;20世纪30年代,除了废名的《谈新诗》和朱光潜的《诗论》,系统研究新诗的论著十分鲜见,而胡怀琛在这期间出版的诗论专著竟达十余种[5]。二是内容比较完整,举凡诗歌形式和内容变革的几乎所有方面都在其论述之中。三是目标明确,建构取向明显。总体来看,这些著作研究对象不同,侧重点也各异,但研究“中国诗的根本问题”,即“拿中国文学做本位”[6]来建构中国新诗学这根红线没有改变。
显然,胡怀琛的新诗理论坚持了两个“体”,那就是中国主体和诗歌本体,也就是诗歌必须具备汉语诗歌的文体特征。新文学界所指责的“旧”多少跟其对于传统诗歌文体的这种坚守有关。胡怀琛如何坚守传统诗歌文体?笔者认为主要关节就是善于辨诗,即坚持在古代“诗辨”链条上续接中国“新诗”。众所周知,“辨体”是古典诗学的传统家法,可谓源远流长。诗歌“辨体”不仅具有别文类、考源流、识正变等文体功能,还具有典范追求、传统认同等多种文化价值。“盖诗之有体,尚矣。不辨体,不足与言诗。”[7]在中国古典语境中,“文辞以体制为先”[8],“诗源辨体”乃至于成为一种被诗论家恪守的诗学小传统,其对于历代文人墨客的诗文品藻、源流梳理、尊卑体认、传统认同等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之下考察胡怀琛的“新诗”学,它的确具有很多“旧”的成分,然而这并不是说它没有通往“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