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生平及其诗学发展

关于沈德潜的生平事迹,最早的记载见于袁枚(子才,1716—1798)为他撰写的《太子太师礼部尚书沈文悫公神道碑》。[2]以下将结合清代有关沈氏的史传、乡志及碑文对沈氏的生平作简单扼要的探讨。这里所着重的是沈氏与当时诗坛人物的交往及其著述、评选的事迹,以期对这样一位在诗学上继往开来,有意识地为复古诗派在明末清初以来所存留的诗学困局寻找突破,并综合、开创了一套博大深邃的诗学体系的一代宗师,有较为全面而深入的认识。

沈德潜,字确士,号归愚,苏州府长洲县人,生于康熙(玄烨,1654—1722; 1661—1722在位)十二年(1673),卒于乾隆(弘历,1711—1799; 1735—1796在位)三十四年(1769),享年九十七岁。沈氏的祖先从吴兴(浙江北部)竹墩迁居苏州。

沈德潜初徒木渎,后来移居郡城[3]。五岁开始从祖父沈钦圻学音韵。初读书时,祖父问以平上去入,德潜皆能应对,祖父因而说:“是儿他日可成诗人”,[4]并赐诗以作嘉许。七岁(康熙十八年)随祖父往蓍泽河宋氏馆读书。其父为家庭教师,可家境相当贫困。十一岁的沈德潜日间读《左传》及韩文,晚上则读唐律、绝诗以及古文选本。

然而,他对时文的训练或有所不足,沈氏在十九岁(1691)始应县府试,而却连续十七次落第。这种推测可从他咏绝句时被老师制止、教训得到印证,其师施星羽说:“勿荒正业,俟时艺工,以博风雅之趣可也。”[5]所谓的“正业”,乃指学习应试的时文。施氏教授沈大约只有两年多(1688—1690冬),后来因为沈氏家贫而辞去教席。康熙三十年(辛未,1691),沈氏受业于蒋济选(觉周,长洲诸生)。[6]是年,他应县府试,获取录;次年应院试不中。康熙三十二年五月后始读《史记》 《汉书》,闲时则读汉魏乐府,学成古文。一年后(1694),成秀才,为长洲博士弟子员。康熙三十四年(1695)至五十三(1714)年间,他共赴省试六次,皆不中。而这期间,德潜仍以授徒维生。康熙三十七年(1698)四月,应张岳未的诗文会,并一起学诗于叶燮(星期,1627—1703)[7]。叶氏着有《原诗》一书,论诗之“变”而言上溯诗歌之源头,这对沈德潜的诗学有极大的影响。叶氏曾以自己所制古文及门人之诗作寄给当时以“神韵说”而名于世的诗坛盟主王士禛(贻上,1634—1711)。王士禛在覆信中指出沈德潜之诗作渊源叶燮,而且“不止得皮骨,直已得髓”[8]。据《小山姜诗序》所记,沈氏曾于三十岁时两度写信给王士禛,王氏亦曾覆信,然不久王氏即逝世,两人始终缘悭一面。[9]

康熙四十六年(1707),沈德潜与张岳未、徐龙友、陈匡九、张永夫等友人成立城南诗社。康熙四十八年(1709),与周允武及周准定交,周准后来与沈氏共同编选《明诗别裁集》。康熙五十四年(1715),开始批选唐诗十卷。次年,陈树滋携选稿到广南刊刻,次年十月寄回,德潜为之补序。同月,沈氏开始选古诗,《古诗源》于次年二月编成。雍正(胤禛,1678—1735; 1722—1735在位)三年(1725)十月,俞兆晟(叔颖,生卒年不详)按崑科试,取沈德潜为一等第一,原卷:“融化经言,佐以议论,董醇贾茂,两者兼之。”覆卷评:“金石奏而蟋蟀之鸣自破。”[10]岁终,《古诗源》刻成。开始选明诗。

雍正九年(1731),成《说诗晬语》两卷。这一论诗专著,涵盖面极广,大如纵论诗之源流升降,微及章法句法以至音韵格调配衬,而其中对历代诗歌得失,尤其是诗学方法论上的探讨皆极之具体细致,乃其诗学思想之精华所在。

同年三月,沈德潜接受浙督李公聘修浙江通志、西湖志(分列水利、名胜、祠墓、志余四门),遍览载籍。其时,交往的诗友颇多,计有方文辀、张存中、陈葆林、诸襄七、厉鹗(太鸿,号樊榭,1692—1752)、周兰报、王介眉等,其中,厉鹗乃浙派宗主。袁枚在《答沈大宗伯论诗书》中虽说:

先生(沈德潜)诮浙诗,谓沿宋习败唐风者,自樊榭为厉阶。[11]

然而,沈氏于《清诗别裁集》中却对厉鹗有颇高的评价:

樊榭征士,学问淹洽,尤熟精两宋典实,人无敢难者。诗亦清高,五古在刘慎虚,常建之间。今浙西谈艺家专以饤饾挦撦为樊榭流派,失樊榭之真矣。[12]

可见沈氏相当推崇厉氏的学问与诗歌,所批评的只是以厉氏为宗的浙派末流而已。在此,我们可见沈氏与宋诗派中人亦有来往,而且对宋诗派的评价亦相当公允。

雍正十二年(1734)三月,诏举博学鸿辞,五月督抚三院考试,与试者三十一人,取六人,沈德潜获第三。《明诗别裁集》亦于此际刻成,乃沈德潜对明代复古诗派的批判与肯定之选。其中对钱谦益之痛诋前、后七子颇多纠正,亦不乏批评,在选诗与评价上,均体现了沈德潜作为一代诗宗的胸襟与识见,亦乃研究其对明代复古诗派之批判与传承关系的重要资料。

乾隆三年(1738)八月赴省试,九月开榜,共赴试十七次的沈德潜终于考中第二名,与后来性灵派宗主袁枚同榜。次年二月应春官试,中六十五名,殿试第八,朝考第三。五月成进士,改庶吉士。十一月乞假归里,仍以授徒维生。乾隆七年(1742)四月,散馆御试,等第分第一,留馆。六月九日轮班引见,乾隆谕曰:“沈德潜系老名士,有诗名。”[13]命和消夏十咏五律,此后常奉命和御制诗,可见乾隆对他的恩宠,后来他将其与乾隆和唱之作辑成《矢音集》。同年九月,分修《明史》纲目。其后一年五迁至日讲起居注官,可见恩眷甚隆。乾隆五年(1740)正月,校勘《旧唐书》完毕,开始校《新唐书》。由此便不难明白他何以在评唐诗中,尤其在《唐诗别裁集》与《杜诗偶评》中评杜诗时对唐代的史实及典章制度之娴熟了。其后更是平步青云,命为上书房行走。及至乾隆十四年(1749)因噎病未愈,奉旨不必到上书房,许归故里,命校阅御制诗稿毕即起行。

乾隆十六年(1751)十月,沈德潜评选的《杜诗偶评》刻成。有学者认为其《杜诗偶评》可能是在教皇子杜诗时加以评选的。[14]事实上,此选多胎源于《唐诗别裁集》的杜诗之选。次年五月,开始评选《国朝诗别裁集》(即《清诗别裁集》)。冬月,批选《国朝诗别裁集》完毕。乾隆二十四年(1759)九月,蒋子宣刻成《清诗别裁集》。因蒋氏的刻本错别字太多,沈氏于次年三月命儿子种松重刻。越明年二月,增订《清诗别裁集》刻成,十一月在京贺皇太后寿时进呈历朝圣母图册及《清诗别裁集》。然而,乾隆却下谕旨指出国朝诗选不应以钱谦益冠诗人之首,而钱名世为“名教罪人”,不应入选,且又直称慎郡王名讳,着令南书房诸臣删改,重付镌刻。此选处处凸显了选诗者沈德潜与清廷在意识形态上的紧张关系。此等事实,正可驳历来学界某些研究诋沈氏为帝皇粉饰太平之御用文人、封建帮凶之谬。

乾隆二十八年(1763)八月,增订《唐诗别裁集》刻成,共二十卷。至此沈德潜所评选的六种诗选,均已完整面世,其选本既有细致的批评或鉴赏以及作诗之法的导引,同时亦呈现了其条理分明的诗学理念,特别回应了自明中叶至清初由复古诗派所引发的诗学论争,并在前人的基础上建构了一套创造性的诗学体系,为复古诗派的诗学困境作出了突破。故而,选本在沈德潜诗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两年后的闰二月十二日,德潜加太子太傅衔。十九日,上谕德潜改食正一品俸。三月,举九老会。四月,门生王廷魁为德潜镌御制诗文及恭和御制诗,自乾隆二十三年至三十年,前后共六卷。德潜的自订年谱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止,是年已是九十四岁。乾隆三十四年(1769)九月,沈德潜逝世,享年九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