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实践中看选择

诚然,改革使计划体制从僵化、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着开放、多元市场形式的方向发展,给国民经济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人民生活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改革中所碰到的各种问题、矛盾和摩擦,也令人眼花缭乱、难以作答、不容忽视。

在集权与分权关系的改革中,一开始就沿着休养生息、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的思路推进。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有些问题的。中央下放自治区、自治区下放地市的权力,只是计划管理权横向分割和纵向平移,结果一是国营企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自主经营权,微观难以搞活;二是削弱了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能力,出现了盲目发展的势头,宏观难以管好。集权式的计划体制不可取,过分松散的计划体制也不可取。

在宏观与微观关系改革上,1984年党的十三大确立了“国家宏观控制由直接为主转变为以间接控制为主”的调控模式。这个模式,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后,进一步演化为“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型运行机制。遗憾的是,这个“新的基本框架”提出后,在实际运行中,没有相应配套的形成微观运行机制模式,因而不能起到宏观调控经济的作用。直接控制与间接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概念,没有以直接控制为前提,对企业的间接控制就无从谈起,直接控制的计划形式就是指令性计划管理,往往会陷入死、放、乱的恶性循环之中。

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改革上,是按照“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步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要求进行的。这个思路的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中,如何在量变和方式上使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则是一个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回顾过去,我们是沿着计划与市场“板块式”结合的路子推进,并且急于求成情绪严重。自1984年以来,全区国民经济计划直接管理的指令性计划范围大幅度缩减。到目前为止,农业生产环节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形式已经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市场调节和指导性计划;工业生产的产品,除水泥、木材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他产品均实行的市场调节和指导性计划;交通运输实行的是指导性计划;商业、外贸只对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品种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对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只下达指导性计划,绝大部分商品实行市场调节。因此,国家宏观调控因缺乏必要的物资手段而显得软弱无力,加之指令性计划主体的多元化,计划执行不严肃、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等因素,计划管理不如过去那样灵敏有效。指导性计划作为判断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的标志受旧体制惯性作用,而难以发挥理论意义上的功效,并且在运行中往往突破上限。指令性计划的缺口和指导性计划的变形,实际上是扩大了市场调节的范围和增加了经济活动的盲目性,“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想模式实际成为空话。

由此看来,搞单一的计划经济不行,搞纯粹的市场经济也不行。通过这几年的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践,在以下方面的教训应该说是比较深刻的:

——打破旧体制,建立新体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循序渐进的逐步推进。我们过去试图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改革任务,现在看来是幼稚可笑的。

——实行“两个为主”后,没有“主”起来;实际上变成了“两个不管”,一“放”到底的心态,较大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能力,这在国民经济发展运行中十分有害。

——对计划体制改革缺乏经验,拿不出可行的方案,如指令性计划范围缩小之后,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究竟应如何搞?既没有成功的先例,又无章可循,在一段时期导致了放任自流的现象。

——靠“摸着石头过河”,过分强调“撞击反射”,“反馈调整”以及市场校正,在不具备市场经济和人们心理承受能力条件下,只能削弱综合平衡和计划管理,搞乱经济秩序。

江泽民同志在国庆讲话中指出:“在总体上自觉实行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国民经济,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在目前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的过程中,要更多地强调计划的指导作用。”因此,盲目追求“市场化”“市场万能”的倾向,在近期的实践中,是十分错误的选择。要避免发展中的大起大落现象,只有始终把计划调节摆在主体地位,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办事,才是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最佳思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