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的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郭道久教授等在《国家与社会协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种理解》一文中认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要素主要来自国家和社会两大领域,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建立在国家与社会协同关系之上,强调国家与社会二者是相互依存的,社会的发展对国家也是一种促进,社会发育过程同时是形塑国家的过程。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与社会相互促进和形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得以充分展现。涂小雨教授撰写的《中国国家能力建设议程:形成逻辑、可持续性与世界眼光》一文,认为中国国家能力建设遵循着独特的逻辑,能够持续推动中国长期稳定发展的政治结构,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章分析和论述了中国国家能力建设的可持续性,并进一步认为,中国国家能力建设的世界眼光,不仅预示着超越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同时意味着强烈的国家治理自信。在国家能力建设中,要准确把握世界格局的深刻变动与中外交流互鉴的深刻变化,秉承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和全球利益的深度观照,从而为国家能力建设创造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

目前,境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是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周振超教授撰写的《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基于政府间关系的分析》一文,从政府间关系的视角,分析和探讨了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中的主要府际关系结构及其功能实现的机理,并在此基础上,就促进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的基本思路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该文所提出的观点和思路,对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高政府处理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是由每个城市的发展组合而成的,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本期“城市治理”栏目的几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城市治理与城市规划、城市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卢福营教授撰写的《融合型治理:城中村治理创新的目标与依据》一文,着重探讨了新时代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中村治理创新的目标与依据,认为新时代城中村治理创新的目标模式即融合型治理。城中村融合型治理不仅能够促进城中村的高质量发展和有效治理,而且将有力推动中国社会治理的结构性变迁,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胡郁博士撰写的《基于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的未来城市规划原则》一文,则针对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对社会生活及城市空间演变的革命性影响,提出和论述了未来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叶林教授等撰写的《体育与城市:从发展竞争到治理能力》一文,着重探讨了体育与城市竞争力的关系,并从体育与城市定位和城市发展战略的相互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述。在现代社会,体育已成为城市的有机模块,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可以推动城市良性发展,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宋林霖教授等撰写的《发展中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问题、趋势及启示——基于拉丁美洲、非洲与亚洲的比较》一文,将视角放在与中国发展较为类似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结合亚非拉不同发展中国家推行住房保障的实践案例,讨论了这些国家推行住房保障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难题,在此基础上就中国未来住房保障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借鉴发展中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推行和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对我国住房保障领域提出更加系统的改革思路。

本期的“文化产业治理”栏目,分别刊发了傅才武教授和张光教授的研究文章。傅才武教授的文章,考察了发达国家通过法律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实践,以及政府在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中的作用,指出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文化生产关系将会在几年内从渐进变革进入颠覆性创新。这种大势的变化要求政府强化对文化科技战略的管理职能。2019年12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作为具有前瞻性的制度架构,在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上具有重大意义。但就国家战略目标而言,仍然存在很大的修订和优化空间。张光教授撰写的《中国艺术表演产业体制的变迁》一文,梳理和分析了民国以来中国艺术表演产业体制的变迁,并着重就新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艺术表演产业体制的变迁,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分析和探讨。文章认为,从民国时期到2018年,我国艺术表演产业体制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文化宣传行政管理体制。就艺术表演产业体制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民营艺术表演团体重获新生,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的事转企改革在中央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进展。中国艺术表演产业国有和民营并存的双轨制现象将长期存在。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选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改革那些不适应实践发展和时代要求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和建立科学、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基于这一目的,本刊将继续推出关于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治理理论与实践等方面专题研究的佳作,以期推动相关研究的不断深入。

陆丹

2020年7月6日


[1]《全面深入做好新时代政法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日报》2019年1月17日。

[2]《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