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二三事

2002年,盛夏。

依靠着带有斑驳岁月痕迹的大门,吐出一口烟雾,陆沉还是没想明白,好好的自己为什么一觉醒来回到了现在。

上一辈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靠着一手摄影技术和老练圆滑的处世态度混迹,总归是舒舒服服的过日子。谁知道一觉睡醒就来到这了。

也没有多么难以接受,就是实在想不明白,自己一个豫省人,上辈子在上海生活,怎么给自己重生在皇城根下了?

通过这几天记忆缓缓接收,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陆沉,TM和自己17岁长得一模一样,不过都能重生,这点也没什么不好接受的。

当时对着镜子欣赏完自己还未被熬夜、加班折磨过的帅气脸庞,坐着抽了一晚上的烟,后来想想也行,换个地图重新来过,大不了开一家影楼混日子。

原身是个孤儿,父母在他12岁的时候便相继离世,自己一个人生活在遗留的四合院里。父母遗留了些钱给原身的舅舅。也不知道多少,反正每月月初来看他的时候给1500元的生活费,带一些生活用品。

在最开始重生的时候,过了最开始的迷茫后,陆沉试图拨打前世亲哥的电话,反复拨打后提示是空号。

也对,毕竟差着时间呢。2002年又怎么可能拨打通21世纪的电话呢?

不过有靠谱的亲哥在家,问题不大。

现在哭八百遍也没用,好在重生之前还算孝顺,也留了一笔不算小的财产,权当尽孝了。

摸了摸兜里剩下的票子,拢共也不过剩下300出头。好在接近月末,舅舅很快就会送生活费了。

坐在生活气息浓厚的南锣鼓巷东棉花胡同院门口,有些无聊。摸过地上的硬双喜掏出一支,对着燃烧到过滤嘴的烟头又点上一支。

其实好奇过这一世的父母,早早便买下了这个南锣鼓巷里的东棉花胡同两进院落。

位置方便,生活也舒服,二百平出头,临街有个倒座房,现在是杂物间。走过垂花门就是内院。东西厢房各一间,正房要穿过内院,内院种了一些葡萄藤、花卉。

看得出来原主父母是很有生活情趣的人。这座小二进哪怕是现在也得四百多万,等到以后更是不得了。

掏出舅舅给买的诺基亚8310,看了眼时间,下午18点了。捻灭烟头,锁上门。

拎着钥匙晃晃悠悠的前往不远的菜市场,自己住只能自己动手,好在前世也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必备的做饭、洗衣等技能还算熟练。路过大槐树底下,还和下象棋的邻居大爷闲侃了一会。

走进菜市场,人满满当当的。入耳便是嘈杂的砍价跟叫卖声。走到熟悉的猪肉摊位前,对着忙碌的老板道:“张哥,今天有啥好货没?”

“小沉来了啊,给你留了个猪后蹄,熬汤绝了。”摊主擦擦手上的油腻,用嘴接过陆沉递来的硬双喜,凑着递来的火,美美的点上吸了一口。

“行啊,称一下,要了。”

“得嘞,2斤3两,给14块5就行。”

买完猪肉,陆沉又在市场里溜溜达达买了些黄豆、土豆、千张,今晚要吃的东西后,顶着斜照的夕阳,回到了家里。打开家门,先把黄豆泡上,拧开煤气灶,开始借着灶台上的小火撩猪蹄子上残留的猪毛。

随着太阳沉没在云际,在火烧云映照下,陆沉在院子里摆上小方桌,端出来猪蹄黄豆汤、炒的土豆丝、千张,自己一个人吃也是有滋有味。

正感慨生活如此美好的时候,抬眼看见垂花门里站了一个小小的姑娘。一米六出头的个子,梳着高高的马尾,下身一条低腰的牛仔裤,上身是简单清爽的白色小衬衫,脚下踩着匡威经典款帆布鞋。左手系着红绳,上面挂着一个金色小猫。极有邻家少女的清秀感觉。

两人大眼瞪小眼一阵,女孩看了看桌上的饭菜,熟练的走入厨房给自己拿出一副碗筷。从院子边缘拎出一把椅子,坐在陆沉对面,夹起来一块炖的软烂的猪蹄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其实重生以来的三个月里,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这一世和上一世还是不同的,虽然前世只是仅仅和娱乐圈搭边的活动摄影师,但陆沉很清楚的知道上辈子的天仙是跟着母亲生活的。

而现在15岁的天仙则是跟着父亲生活。母亲则是独自到了国外。父亲为了更好的教育她,选择留在了国内,时任北大的法语系教授。在南锣鼓巷的东棉花胡同买下了一座二进的院子。和陆沉成了邻居。

当时陆沉刚烤完羊肉串,回门前拿自己的椅子,隔壁的姑娘就眨着无辜的眼睛坐在门前定定的盯着自己,陆沉只记得夕阳下的少女脸侧被阳光照着毛茸茸的,发丝在晚间微风里飘荡。只觉心跳漏了一拍。

谁能顶得住15岁的美好少女呢?陆沉自问不太行,便试着邀请了她进来共享当日的现烤羊肉串。

陆沉看着眼前淡定吃饭的姑娘,只觉得有些好笑。毕竟前世只在活动现场远远见过的人,现在就坐在你对面,熟练的抢着你的晚饭。陆沉放下筷子,掏出硬双喜给自己点上一根。

“你这天天来蹭饭啊,小安风。叔叔呢?”

安风皱了皱鼻子,看了眼陆沉手里夹着的烟,抬起琥珀色的干净眸子道:“在学校做教材的翻译工作,你不是说要戒掉了吗?为什么还在抽?”

“我说准备戒烟是一种想法,我现在抽烟呢,它是一种状态。想法和状态并不冲突,你说对吧?”

陆沉看着眼前的干净女孩,就想逗逗她。

“可是抽烟对肺不好,你每天晚上都会咳,我在屋子里都能听见。”

陆沉笑容僵了僵。这一世原身是不抽烟的,但是自己是抽烟的。

每次抽烟后,精神获得了刺激,但身体的排异效果很大,总觉得嗓子不舒服,就会忍不住的咳嗽。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艺术都是需要抽着烟思考的。”陆沉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

“那你有什么成品吗?思考总有成果吧?”小姑娘放下碗,翻了个白眼。

“有怎么办?”陆沉眉毛一挑,开始挖坑。

“有的话我给你洗碗。”

“不是...你...你的意思是我做完饭了,你来吃,吃完你还不洗碗?

你给我解释解释,这合理吗?”

陆沉忽然想起来,从两个月之前,这个女孩子来吃饭开始,她就根本没洗过碗!有种错失百万的感觉。合着自己又做饭又洗碗了。

“我...我没洗过啊...

那你想怎么办嘛...”

小姑娘耳朵红红,也意识到自己每天吃完就走,不是很有道理,声音也变得小小的。

“这样,我如果真的有作品,你以后要跟我一起买菜,吃完还要洗碗。”陆沉痛定思痛,无聊的买菜路上,多个伴也是好的。

“好!那你有什么作品?给我看看。”安风觉得这些作为蹭饭的本来就要做的,只不过之前陆沉没讲,自己也没意识到,毕竟自己和父亲一般都在食堂或者外面吃,很少在家开火。

最近父亲又一直加班,自己不想在外面吃,那天陆沉一邀请,便顺理成章到了这个邻居家里蹭吃蹭喝。

很早之前她便隔着墙壁天天闻肉香,苦于自己不会做饭,便只能闻着味道流口水。最可恶的是陆沉极爱吃宵夜,每到晚上爸爸加班的时候,自己一人在家,闻着隔壁飘来的香气,真真是难以忍受。

“好,你等着。”陆沉一拍大腿,走回正房去拿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