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国王的晚宴(上)

那颤抖的声音回荡在大厅内,化作一片鸦雀无声。

国..国王?

场内的人面面相觑,刚才的笑意荡然无存。他们当然明白这个名字在地下世界中意味着什么,可脑子一时竟没法反应过来。

他们无法将“王”的称号与面前的衣衫褴褛的男人联系起来。

可人毕竟是群体性动物。

“在下德.亨利,参见国王!”

随着第二个人噗通跪地,场内的人群一片片倒下,如接连倒伏的麦穗。

“在下弗兰克!参见国王!”

“在下坦培因!参见国王!”

“在下…”

场内的人接连向俾斯麦的方向跪地,与唐尼的单膝参拜不同,他们无一不直接全膝匍匐。

或错愕、或恐惧,他们此时呼吸都慢了半拍,心中只剩下对来客的敬畏。

俾斯麦:?

他原本只想用这枚戒指彰显身份,没想到效果竟然这么大。

不过他马上捕获到了关键信息,这群家伙把他当成另一个人了。

现在,正是利用这群人的情报网,调查罗斯行动的机会。而这个机会稍纵即逝。

俾斯麦环顾四周,那双满是威严的眼睛不动声色,重新落回唐尼屈膝的身上。

唐尼察觉到了俾斯麦的注视,心跳得更快了。

索性不在顾及什么体面,单膝的脚直接完全跪下。按规矩,身为“爵士”的他是不用行此大礼的。

可现在自己毕竟冒犯了一位“王”,哪顾得上条条框框。在他心中,如果再惹怒这位存在,等待他的将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王,有何吩咐?”唐尼强作镇定,怀揣着不安开口。

俾斯麦:“带路。”

即便是在俾斯麦所处的年代,思想也是比较开明,君君臣臣的观念本来就淡,何况是这种叩拜的大礼,根本不符合他的价值观。

至于这家伙用自己的名号干坏事,俾斯麦有更好的办法去惩戒他。

俾斯麦一抬手,人群终于松一口气,如纪律森严的军队,毕恭毕敬的站直了身形。

“您这边请。”唐尼一把推开了想要带路的德爷,自己当起了领路人。

他仿佛捡回了一条命,额角的冷汗仍清晰可见。在小弟们的噤声中,这位不可一世的特雷希帮老大成了带路的门童。

跟在其后的人群明白,野猪镇在此刻易主了!

一个小时后,唐尼宅邸的内室庭院。

俾斯麦端座在主座之上,他的目光能观察餐席上的诸位,锐利的神色收敛许多。

那靠在主座上的身形如同一位真正的黑帮老大,目色隐藏在阴影中,夕阳透过窗台打在面前桌布。

桌布上的佳肴从身前一直延伸到屋子的另一端,两边坐着帮派有头有脸的人物。但他们的眼神在美食之上,心却被远处的上席牵住。

即便俾斯麦已经没有盯着他们,众人却觉得宅邸内有股目光一直在盯着自己,就如同国王的威严,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俾斯麦主动开口:“你们知道兔子为什么会变身狐狸吗?

“为什么?”半响,一个大胆的开口。

“因为狐狸不怕熟。”

场面沉默,室内空气似乎下降了3度。

哈哈哈。

在座的大家都被俾斯麦一番话抖笑了,紧张的空气舒缓。这聚餐终于有点聚餐的味道,而不是像一场无趣的审判。

唐尼皮笑肉不笑:“阿尔贝克阁下真是太幽默了。”

他站起身环顾一圈,举起红酒杯:

“为庆贺阿尔贝特先生光临野猪镇,我代大家敬阁下一杯。”

列座的也不约而同的站起,摇晃的酒杯映衬着他们的面孔,齐声贺道:

“野猪镇恭迎阿尔贝特先生。”

众人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俾斯麦举杯示意,那上好的迪西葡萄酒滚人腔中,虽然不及修道院的佳酿,但一瞬间让俾斯麦有种回到马恩格首相厅的感觉。

酒过三巡,微微的熏红溢上人们的脸颊,夜幕落下,屋内的灯火也饶拽起来。

虽说有一位“王”在注视,但在酒精的作用下,俾斯麦的默许中,人们的畏惧和拘谨逐渐消散。

没了束缚,人们的话夹子也就打开了。俗话说酒后吐真言,滔滔不绝的话语很快便充斥整场聚会。

“听说城里传来消息,那个叫俾斯麦的失踪了,你们知道吗?”

“那个首相?好死!他的那些走狗逮了同道不少弟兄,弄得主城里的产业凋敝了不少。”

“消息都被封锁起来了。搞不好这家伙躲在哪个阴暗的角落,磨刀盯着咱呢。”

“狗屎!他一个首相不去管西边罗斯人盯着咱干嘛?尽讲些鬼故事。”

人们叽叽喳喳的讲着,大多都是些胡同里的大小轨事。小到谁的钱掉了,老婆被抢了,大到那个街舞易了主,最近波及野猪镇的战事。

不过大部分消息都没有什么营养,而至于俾斯麦关注的罗斯人,或是城市的爆炸案更是少之又少。

不过这在他的意料之中,虽然这些地下组织的消息渠道广泛。但比起官方经过整理的档案,显得分散又不连贯。

“真是热闹啊。”看到此景,俾斯麦微微颔首。

这正是俾斯麦所希望的结果,灯光与琉璃,酒精与兴奋,是最好的收集情报场所。

比起直接用权威去从对象口中获取信息,这种办法更不会因信息不对称暴露身份,也不会让对象心生戒备。

这就像一处温柔的审讯室,一处用酒精和虚假身份打造的,你情我愿的野猪镇地下情报空间。

“先生,感觉如何?”

“很好,但还是略显小气。”

小气?

俾斯麦直接站起身来,举起酒杯:

“唐尼阁下,把酒窖里的藏品都端上来吧。就这点份量,怎么够大家尽兴呢?”

还在高谈阔论的众人目光齐齐看向俾斯麦,下一秒,附合声如雨后春笋。

“就是啊,今日阿尔贝特先生驾临。大伙务必不醉不欢。”

“好!我马上吩咐下人把酒都开了。绝不扫先生和整个野猪镇的兴!”

“喔!快端上来吧。”

即便人们的身形已经不稳,但听到有更多酒时,仍来者不拒。

很快一壶壶的美酒重新摆到座上,空的酒瓶被换下,效率确实很高。

这个过程循环往复,不知过了多久,桌上的酒壶仍保持着满杯。

但喝酒的的人却与数小时前截然不同,他们已经东倒西歪站都站不稳,更多的则是躺倒在方座上,仰面朝天呢喃着什么。

地窖扛出的酒桶遍布厅室,杂役和下中层人员也被唐尼允许,加入到这场特别的狂欢中,都喝得酩酊大醉。

“这杯酒味道不错,没比上一杯平淡,夹了些苦涩。”俾斯麦慢慢放下酒杯,露出副回味品尝的神情,“不够都比不上萨克斯的黄啤酒。”

比起趴在酒桌上的众人,俾斯麦脸色微醺,神色却比众人自然得多。

他的上一世本就是个大胃王。在饮酒文化盛行的德意志地区,能在酒量上能比过俾斯麦的就没几个。

如果说德国人是早上要喝酒,工作后要喝酒,睡前也要小酌一杯。那俾斯麦就是无酒不欢,把啤酒当水喝。

而且现在安娜安插在他身边的“健康官”不在,此番此景,小喝几杯,这自由的空气也别有一番风味。

“该干正事了。”俾斯麦站起身来,缓步走到唐尼的身后。

如果是平常,众人绝会被俾斯麦的举动弄得一激灵。

但现在唐尼意识模糊的趴在桌上,其余诸位,一样酩酊大醉。

此时此刻,俾斯麦的审讯,开始了。

“唐尼先生,该醒醒了。”俾斯麦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厚实的手臂将唐尼晃醒。

唐尼睁着那满是茫然的眼睛,看着面前衣衫破旧的男人。